为什么巴勒斯坦分为三个?建立了哪三个国家?

“那时巴勒斯坦分为三个部分?建立了哪些三个国家?”许多人的印象是,这是今天的巴勒斯坦地区显示出碎片状态。但是,如果您说这直接“分为三个国家”,那确实是误会。真正的游戏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最初的蓝图是在1940年代。当时,巴勒斯坦的土地仍处于英国的“委托统治”之下。当地犹太人和阿拉伯人之间的冲突变得急剧。该怎么办?该诉讼是针对新成立的联合国进行的。 1947年,联合国大会采用了非常重要的决议,尤其是第181号决议。该决议的主要内容是将巴勒斯坦的土地分为两者。它的一部分建立了犹太人的状态,而Nitor的一部分正在建立阿拉伯国家。耶路撒冷的圣城由于其特殊地位,由联合国直接支配,并服务作为特殊的国际区域。您会发现,联合国的原始计划实际上是一种“两国解决方案”,以及托管国际耶路撒冷,这并不意味着将巴勒斯坦分为三个国家。当时,犹太人接受了该计划,但周围的阿拉伯国家和巴勒斯坦阿拉伯人坚定地反对它。他们感到不可接受的 - 很容易从稀薄的空气中取出一块土地,为另一个国家建造一个国家。这正是因为该决议未能满足双方直接为下一次战争奠定融合。 1948年5月14日,英国在巴勒斯坦完成了管理,立即宣布拜吉斯是根据联合国的决议建立以色列的。消息发布后,埃及,约旦和叙利亚等周围阿拉伯国家组成的联合部队立即发动了对这个新国家的袭击,以及第一场中东战争(也称为以色列的“战争”)爆炸了。“三点治理”地理模式在第一次中东战争中持续了一年多,并最终结束了阿拉伯联盟的失败。在这场战争之后,不仅计划为阿拉伯人计划不仅要建立阿拉伯人,而且他们的土地被进一步抹去了。战后状况是在战后的局势。在战争胜利之后,以色列的三个不同政治力量实际上是由联合国提供的土地,而且征服了巴勒斯坦的额外控制权,而在战争中的实际控制权比联合国的境内更大。 土地并成为他自己国家的一部分。最后,埃及。埃及军队控制着巴勒斯坦海岸的一条狭窄条纹,我们现在称为加沙地带。因此,在1949年战争结束时,原始的巴勒斯坦地区实际上开发了一种“三部分管理”模式。这是“三个部分的一部分”的历史来源。但是我们应该马里特(Malit)是一个名为以色列的新出生国家,其他两块土地被现有邻居征服和统治,并且没有建立新的国家。计划中的“阿拉伯国家”从一开始就没有到达这个世界。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967年的“六日战”。在那场战争中,以色列再次获胜,从约旦和埃及的加沙地带撤离西岸和东耶路撒冷,并在这些地区开始了长期的军事占领。地理“三部分规则”结束了,但巴勒斯坦苦难进入了新舞台。从同一代表到“一个国家,TWo政府”,长期以来,巴勒斯坦公民的外国外国代表是巴勒斯坦解放组织(PLO)。这个组织成立于1964年,伟大的派系是著名的“法塔赫”。在阿拉法特的领导下,在阿拉法特的领导下,为世界各地的巴勒斯坦人争夺了一个国家,甚至赢得了一场竞争时代,甚至赢得了1974年的pal of the palertions in nelity in nector in nequent of United of Unitelations in nector in neuntials of Unitelations in 1974。政治声音是在1993年进行的。当时,国际社会和以色列在协议下签署了著名的奥斯陆协议是一些更激进的派系在巴勒斯坦内部,胃口不同意该协议,将其视为妥协并投降以色列。其中,最强的组织是哈马斯。哈马斯的倡导者通过武装斗争释放所有巴勒斯坦土地,与法塔赫的“和平谈判与乡村建设”路线形成鲜明对比。随着时间的流逝,双方之间的冲突变得越来越深。最终,在2006年,巴勒斯坦召开了立法委员会的选举,哈马斯意外赢得了大多数席位。这一结果使法塔赫(Fatah)统治了巴勒斯坦政治数十年来。双方之间的斗争的力量迅速加剧,最终在2007年爆炸了激烈的武装冲突。冲突的结果是,哈马斯以力量完全控制了加沙地带,而法塔赫·艾伊(Fatah Ay)撤退到西岸。从那以后,巴勒斯坦陷入了严重的内部分裂。内部,尽管巴勒斯坦国家(于1988年宣布,最终获得了联合国观察者的非成员的地位)仍然是由法塔赫(Fatah)领导的普洛斯(Plo)代表的政治象征,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两个无私的政府:一个是由西岸控制的巴勒斯坦国家权威;另一个是由哈马斯在加沙地带控制的政府。它形成了事实上的“一个国家,两个政府”,一个国家和两个政权。这些不是三个王国,而是“一个国家,两个政府和三个土地”。莱斯汀到底有什么鸿沟?可以肯定地说,巴勒斯坦没有分为三个独立国家。该声明不准确。在“一个国家,两个政府和三个土地”的超级复杂模式下,正确理解必须是历史上的巴勒斯坦地区。 “一个国家”是指在法律方面认可国际社会的巴勒斯坦。它拥有联合国观察员的非成员的地位,是rec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 /地区久关。但是,直到今天,这个国家还没有明确而完整的领土,其主权受到了严重限制。 “两个政府”是指巴勒斯坦境内的两个冲突的统治当局。其中之一是巴勒斯坦国家管理局,位于拉姆·阿拉(Ram Allah)西岸市,由法塔赫(Fatah)控制,也是公认的巴勒斯坦官员。其他人是真正控制加沙地带的哈马斯政府。这两个政府之间的长期反对使巴勒斯坦不产生政治协同作用。 “土地”是指地理真实部门。第一部分是以色列国的领土。第二部分是西岸地区的巴勒斯坦国家管理局的自治权有限,但该地区也被以色列的安排和军事检查站所覆盖,这是真正相关且完全分裂的地方。第三部分是加沙地带。 ThE哈马斯很长一段时间以色列控制并严格封锁。或三个政治生物,巴勒斯坦,法塔赫和哈马斯州的印象。现在,我意识到,历史的现实比一个简单的标签更重,更复杂。回到Sohu看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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